中新經緯11月1日電 *ST凱撒31日晚間公告,三亞中院已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
獲裁定進入重整程序
*ST凱撒稱,近期,公司收到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三亞中院”)送達的多份《民事裁定書》,三亞中院裁定受理對凱撒旅業及凱撒旅業子公司北京凱撒晟和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稱“凱撒晟和”)、凱撒體壇國際旅游服務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凱撒體壇”)、北京新華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下稱“新華航食”)、北京凱撒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北京凱撒”)、凱撒同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同盛旅行社”)、凱撒易食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易食控股”)的重整申請,并指定凱撒同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上述7家公司管理人。
*ST凱撒提示,三亞中院已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但在重整事項推進過程中,仍存在重整計劃表決未能通過,重整計劃表決通過但未獲得法院批準,以及重整計劃獲得法院批準后無法執行的可能,導致公司重整失敗并存在被法院宣告破產的風險。
*ST凱撒指出,如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4.17條第(六)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ST凱撒稱,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4.1條第(七)項的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將于2023年11月1日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本次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無需停牌。
此前,因*ST凱撒2022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9.05億元,且2022年度的財務會計報表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公司股票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2023年度出現觸發《股票上市規則》第9.3.11條規定 “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年度報告;雖符合《股票上市規則》第9.3.7條的規定,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深交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規則》第9.3.7條的規定,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深交所審核同意! 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控股股東所持9300萬股被抵債
同日(10月31日),*ST凱撒披露《關于控股股東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執行的公告》。
*ST凱撒稱,公司收到城郊法院《執行裁定書》【(2023)瓊0271執7184號之二】,被執行人凱撒世嘉持有的已質押給金谷信托的凱撒同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9300萬股股票歸申請執行人金谷信托所有,抵償被執行人凱撒世嘉對申請執行人金谷信托所負債務人民幣3.79億元。
抵債價格為上述股票第一次拍賣價格3.79億元(該價格為2023年9月18日前20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均價,每股4.07元,乘以股數9300萬股),并經金谷信托于2023年10月26日出具的書面材料同意。根據上述《執行裁定書》以及金谷信托出具的承諾函,上述抵債部分對應的債權,金谷信托將不會再向上市公司主張清償。
8月1日,*ST凱撒曾收到金谷信托的《貸款提前到期通知書》,因公司觸及債務提前到期的相關條款,金谷信托宣布貸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于2023年7月27日提前到期,要求公司歸還貸款合同項下未償還債務,即債務本金3.50億元及貸款利息、違約金等,控股股東凱撒世嘉以其所持的9300萬股公司股票為上述貸款提供質押擔保。
*ST凱撒表示,公司治理結構和生產經營在現階段仍保持穩定未發生變化,控股股東目前仍為凱撒世嘉,實際控制人目前仍為陳小兵。
資料顯示,*ST凱撒以出境旅游為主,形成集會獎旅游、旅游電子商務、航空鐵路配餐、項目投資與資產管理為一體的全產業鏈服務。
二級市場上,11月1日*ST凱撒探底回升,收漲0.48%報4.17元,最新市值33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