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0月31日電 興源環境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興源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下稱《《警示函》)。
來源:興源環境公告截圖
《警示函》顯示,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興源環境存在以下問題:一是2016年至2017年,部分工程項目收入和成本確認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二是2016年至今的各期財務報表中相關資產及應付賬款披露不準確;三是并購標的杭州中藝生態環境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商譽減值準備計提不充分。
浙江證監局表示,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規定,周立武為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樊昌源為公司時任董事長、董事會秘書,張勝海、吳劼、顏學升分別為公司時任總經理,張映輝、石創基、伏俊敏分別為公司時任財務總監,劉慧為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上述人員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今第40號)第三條和第五十八條規定,公司董事長李建雄、總經理孫明非、財務總監孫穎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條和第五十八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和第五十一條規定,公司董事會秘書方強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和第五十一條規定,對相應違規行為應承擔主要責任。
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周立武、樊昌源、李建雄、張勝海、吳劼、顏學升、孫明非、張映輝、石創基、伏俊敏、孫穎、劉慧、方強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興源環境表示,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公司后續將嚴格按照相關監管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開資料顯示,興源環境成立于1992年,總部位于杭州,2011年在深圳創業板上市。主營業務包括農業農村生態、環保裝備及智慧環保、環境綜合治理三大板塊。主要業務為養殖場建設、養殖廢水處理、養殖設備生產及系統集成、畜禽糞污處理資源化利用、智能環保裝備制造、水利疏浚、水環境治理、工業廢水處理、農村污水治理、園林景觀等。
二級市場上,截至10月31日,興源環境收跌2.15%,報3.19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