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0月23日電 23日,深交所向華民股份下發監管函。
截圖來源:深交所網站
監管函顯示,2023年1月31日,華民股份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虧損950萬元至1350萬元;4月2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將2022年度凈利潤修正為預計虧損3000萬元至4000萬元;4月27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2022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為虧損3488.57萬元。公司《2022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預計凈利潤與2022年經審計的凈利潤差異較大。
監管函指出,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第1.4條、第5.1.1條、第6.2.1條的規定。深交所請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公司官網顯示,湖南華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2012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專注于光伏新能源、耐磨鑄件、金屬表面改性技術(PIP技術)的研發和生產。
業績方面,華民股份披露的2023年半年報顯示,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約4.34億元,同比增長434.94%,歸母凈利潤虧損約1.14億元,扣非凈利潤虧損約1.14億元。
截圖來源:公司2023年半年報
二級市場上,截至23日收盤,華民股份跌4.05%,報7.81元,總市值45.11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