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建投減持未預披露?歐菲光:系定增所得,減持合規
10月20日晚間,歐菲光(002456.SZ)發布減持公告,自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股東合肥建投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3003萬股,本次權益變動后,合肥建投持有公司股份1.62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
歐菲光是本輪華為概念股行情中的明星企業,曾獲得“六連板”。在當前收縮減持的市場環境下,歐菲光股東此番減持引起關注,有不少投資者指出該股東未進行預披露,質疑其違反減持相關規則。
10月20日晚間,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就此事詢問歐菲光,相關人士獨家回應稱,本次合肥建投減持股份是2021年參與認購公司非公開發行的新股所得。根據當時生效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2020年2月14日修訂)第七十五條的規定,依據本辦法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減持不適用《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所以無需進行減持預披露等。
記者就相關規則請教了資深投行人士,根據相關規定,5%以上股東在競價交易減持前15個交易日內需要進行預披露。但如果所持股份全部是再融資新規之后發行的定增股份,可以不進行預披露。
據公開信息,2021年9月,歐菲光披露定增發行結果,發行價格為6.22元/股,股票數量為5.68億股,募集資金總額35.3億元。其中,合肥建投是當時認購的合肥國資之一,獲配金額近12億元,持有股份1.93億股,且自愿承諾鎖定18個月。根據最新公告,合肥建投本次減持前持有的股份就是1.93億股。
值得注意的是,合肥建投此次減持的時間區間是10月12日-10月19日,正是歐菲光股價大漲之期,按19日收盤價10.57元計,較當時發行價也收益頗豐。
公告顯示,本次權益變動是信息披露義務人基于自身資金需要,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股份,不會對上市公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記者 張賽男 上海報道